公告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所轄水域範圍適用「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Posted on 2016-02-152016-03-15 by 協會管理員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公告 中華民國105年2月5日 營海企字第1051000310A號 主 旨:公告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所轄水域範圍適用「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依 據: 一、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 二、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4條。 公告事項: 一、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所轄水域範圍從事水域遊憩活動適用「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自公告日起生效。 二、原本處104年6月24日營海企字第1046780878號公告廢止。 友善列印 Posted in 水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