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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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告 中華民國104年8月25日
交路(一)字第10482003621號

主  旨:預告修正「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

二、修正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三十六條。

三、「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

四、如對本公告內容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本公告刊登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技術組)。

(二) 地址: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

(三) 電話:02-23491500#8337。

(四) 傳真:02-27738792。

(五) 電子信箱:lwc@tbroc.gov.tw。

部  長 陳建宇

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