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毅 鵬程萬里 監製 趙東毅

東毅~祝福您福鵬程萬里~
丙申(2016)年的夏天,一個年輕人就在退伍前花了退伍的積蓄,報名了一場由協會辦理的「南方四島海洋(水域)體驗營」活動,報到當時就只看他穿這一件有點破舊的T桖與流著滿身汗,騎著一台小折很匆忙的趕來機場準備搭乘遊覽車報到(其實它是可以從他單位騎到我們下午的活動地點報到即可),但在這4天的活動中完全不知道他在幹麻,就只知道他就個天真無邪等待退的軍人及想走遍澎湖每個島的年輕人及帶著一群人阿呆阿呆的同行年輕人去看那文藝愛情片~『六弄咖啡館』。
而在退伍後的第24天之後他就要到美國去完成他的另一個學業(號稱是4佛之一,不是阿彌陀佛喔,而是普渡大學Purdue University(註)),而活動的最後一天就是他的退伍的時間。
它在澎湖當兵,卻沒有玩遍澎湖,所以他希望在他退伍前可以走遍澎湖的每個地方(島),也正因為如他報名了南方四島(因這些島目前還沒有船可以來到這些島上),回來之後他告訴我『楊大哥,這次真的非常感謝留給我一個這難忘的退伍禮物,從中也學到很多處事方式。希望明年我爸媽還能參加如此棒的旅程,體驗這份感動。』,這就是他~趙東毅!
月有圓缺,天下也有無不散的筵席,此時此刻離別後下次不知是否還能有緣再相見。也以此自勉~『時時刻刻把自己當成貴人,工作或讀書當成是修行,在人生的道路上若能發心立志,即使遇到困難,也不會退失信心,如同我們對信心堅定的那顆心。」
下面的那段影片就是他退伍前所走訪澎湖每個地方的紀念,每個足跡都是每一份感動,也祝福他到美國之後一帆風順,早日學成歸國。1050724

註:美國4佛~史丹佛, 哈佛, 天普, 普渡

修正日月潭水域遊憩活動管理事項,並自即日起生效。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交通部觀光局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公告

中華民國105年7月8日
觀潭管字第1050300533號

主  旨:修正日月潭水域遊憩活動管理事項,並自即日起生效。

依  據

一、「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

二、「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5條、第6條。

公告事項

一、本公告所稱日月潭水域係指經濟部101年2月10日經授水字第10120201130號公告之日月潭水庫「申請許可活動蓄水域」範圍(附圖圖例紅色部分除外)。於日月潭水域從事水域遊憩活動者,應遵守「日月潭水庫蓄水範圍及其申請許可事項」及本公告事項之規定。

二、分區限制事項:

(一) 活動種類:限制僅得從事非動力水域遊憩活動,如:手划船、獨木舟、風浪板、水上腳踏車及立式划槳等。

(二) 活動範圍僅限以下水域(如附圖):

1、朝霧水域:自朝霧碼頭(A點,N23°52.069 E120°54.973)及文武廟峽角(B點,N23°52.093 E120°55.564)連線以北範圍。

2、磐石水域:自纜車站東南側角落(C點,N23°51.081 E120°56.066)及伊達邵碼頭八角亭東北側端點(D點,N23°50.991 E120°55.777)連線以南範圍。

3、聖愛水域:以E、F點連線以南範圍(E點,N23°51.162 E120°55.258;(F點,N23°51.033 E120°55.105)。

4、月潭水域:自玄光碼頭(G點,N23°51.136 E120°54.740)及育樂亭(H點,N23°51.689 E120°54.440)連線以西範圍,含北旦地區水域,不含經濟部公告之「限制活動蓄水域」範圍。

(三) 前款劃設範圍以外水域,除緊急救難、執行公務所必需或經申請核准者外,禁止從事水域遊憩活動。

三、違反本公告規定之限制或禁止命令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第1項規定,處行為人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其行為具營利性質者,依同條例第6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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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日月潭水域從事手划船、獨木舟、風浪板、水上腳踏車及立式划槳等水域遊憩活動注意事項,並自即日起生效。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交通部觀光局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公告 中華民國105年7月8日 觀潭管字第1050300532號
主  旨:修正日月潭水域從事手划船、獨木舟、風浪板、水上腳踏車及立式划槳等水域遊憩活動注意事項,並自即日起生效。

依  據: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9條。

公告事項:

一、交通部觀光局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為維護日月潭水域手划船、獨木舟、風浪板、水上腳踏車及立式划槳等水域遊憩活動之安全,提供遊客安全保障,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9條之規定,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二、在日月潭國家風景區(以下簡稱本風景區)從事旨揭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者(以下簡稱業者),應具有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之合法登記。

三、帶客從事水域遊憩活動具營利性質者,應投保責任保險並為遊客投保傷害保險;其提供場地或器材供遊客從事水域遊憩活動而具營利性質者,亦同。

前項責任保險給付項目及最低保險金額如下:

(一) 每一個人體傷責任之保險金額:新臺幣300萬元。

(二) 每一意外事故體傷責任之保險金額:新臺幣2,400萬元。

(三) 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責任之保險金額:新臺幣200萬元。

(四) 保險期間之最高賠償金額:新臺幣4,800萬元。

第一項傷害保險給付項目及最低保險金額如下:

(一) 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每一遊客新臺幣30萬元。

(二) 殘廢給付:每一遊客新臺幣250萬元。

(三) 死亡給付:每一遊客新臺幣250萬元。

四、業者於本風景區實際從事旨揭水域遊憩活動經營行為前,應將下列文件函送本處;文件內容有變更者,亦同:

(一) 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之登記文件影本。

(二) 投保責任保險及傷害保險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 合格開放性水域救生員名冊及證照影本。

五、帶客從事旨揭水域遊憩活動者,至少每20人應配置1名合格開放性救生員及救生(艇)設備,救生員應攜帶救生浮標。

六、發生緊急危難事件時,業者除應先採取適當之安全救援措施,並同時向本處、消防單位通報。

七、業者應提供保養良好、無損壞之手划船、獨木舟、風浪板、水上腳踏車及立式划槳裝備,於帶客從事旨揭水域遊憩活動前,應就設備詳加說明、示範暨活動安全教育宣導,活動途中不得棄置遊客不顧或任由遊客脫隊單獨活動,並須依下列程序檢查遊客裝備。

(一) 提供合身及附有口哨之救生衣,救生衣並須標示明顯之業者名稱及編號。

(二) 確認遊客救生衣之扣環及連接帶無損壞脫落之慮。

(三) 帶客從事旨揭水域遊憩活動,每組應配置1名合格救生員,救生員應攜帶救生浮標。

八、遊客於本風景區從事旨揭水域遊憩活動,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 遊客以個人身分從事旨揭水域遊憩活動,不得單人單艘進行,活動時至少1人應備置救援及通報機制之無線通訊器材暨救生浮標。活動前須充分了解器具功能,並確實穿戴救生衣及口哨,並檢查裝備。

(二) 飲用含酒精成分飲料後,不得從事旨揭水域遊憩活動。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羊癲症等疾病者,應先衡酌自身健康狀況及體能是否適宜從事水域遊憩活動。

(三) 從事旨揭水域遊憩活動時,不得脫下救生衣或解開其扣環與連接帶。

(四) 參加業者提供的活動,應確認業者之合格證照及所提供之安全裝備有效性。

九、從事旨揭水域遊憩活動,不得超過機具原設計乘載人數。

十、業者違反本公告事項第3點規定,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第3項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業者違反本公告事項第5點規定,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南方四島航海探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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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伙伴早安!!

為了讓各位伙伴更瞭解南方四島,我們提供海洋國家公園近期辦理的「航海探險」活動,希望夥伴朋友們能踴躍參加,也可以讓我們提前認識南方四島外,也可以讓我們這次的旅程更加豐富哦!!

http://www.marine.gov.tw/2016航海探險/活動首頁

暑假就是要來「瘋狂一夏玩水趣」啊!不然要幹麻?

663013513327今年暑假邀請您一起來「瘋狂一夏玩水趣」!
為了營造安全的暑期親水活動,推動全民參與水上運動,規劃從7月2日起至9月4日每週六、日於大佳河濱公園大直橋下規劃一系列特色划船活動,今年更邀請到網路名人─泛舟哥張吉吟一同體驗特殊的傳統竹筏,讓這項臺灣早期漁民及商人的重要交通工具更為人知。
首次體驗傳統竹筏的泛舟哥,更大呼「暑假就是要划竹筏啊,不然要幹嘛?」,同時邀請民眾趕緊上活動網站預約報名。此次活動體育局規劃充足的救護人員、救生員、救生衣、救生船艇及救護車等相關安全維護措施,讓民眾在安全的環境下,盡情體驗水上活動的樂趣!除了特殊的傳統竹筏外,還有團體SUP項目、符合全家大小及各年齡層的雙人獨木舟、龍舟及人氣最旺的SUP立槳式浪板;此外,針對7至14歲學童也特別設計OP樂觀型帆船,讓學童在專業教練的指導陪同下,完成航向偉大航道的夢想!
體育局表示,瘋狂一夏玩水趣活動每年都吸引了大批民眾參與,今年活動更新增團體SUP及傳統竹筏等項目,讓民眾在體驗之餘,也能感受團隊合作的重要性。活動網站即日起已全面開放預約報名,報名者於現場酌收每人100元費用,一人一票可體驗三種項目,相當值回票價。
現正值暑假期間,請民眾提前上網預約報名,以免向隅!歡迎各位樓上揪樓下,爸爸揪媽媽,阿公揪阿嬤,作伙來報名!千萬不要錯過今夏最精彩的親水體驗活動!

親水活動體驗相關資訊,請上活動網站「2016瘋狂一夏玩水趣」http://crazysummer2016.wakeup.com.tw

106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

行政院業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及「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等規定,核定106年度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總放假日數116日(放假日數同105年),其中超過3日以上之連續假期(併同例假日)計有5個,分別為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6日)、和平紀念日(4日)、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日)、端午節(4日)及國慶日(4日)等(詳如附表)。
依「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4點及第5點規定,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如遇到星期二、四將一律調整放假,除特殊情形外,應於前一週之星期六補行上班。106年度端午節連續假期(5月27日至5月30日)原應於前一週之星期六(5月20日)補行上班,惟考量5月20日適逢106年國中教育會考,如於該日補行上班恐影響全國27萬餘名考生及家長之交通接送及陪考照顧權益,爰端午節連續假期調整於後一週星期六(6月3日)補行上班。
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至於公營事業機構人員之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軍人之放假,則屬國防部主管權責,應依該部規定辦理。另各級學校適用之學年度行事曆,是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此外,民間企業人員之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勞動部之規定辦理。

中華民國海洋運動推廣協會創會10週年【標誌設計、吉祥物設計】全國徵選活動

壹、活動主旨

  1. 中華民國海洋運動推廣協會將於106年(2017)成立10週年(以下簡稱本會),特舉辦成立10週年標誌(Logo)及吉祥物(Mascot)之徵選,以作為本會成立10週年之紀念與創會10週年主題象徵之代表。
  2. 經由公開徵選活動,評選具代表性之標誌與吉祥物,以廣泛應用於本會各項文宣及活動中,使其達到宣傳、識別,以及傳遞本會成立與服務宗旨之精神與效果。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海洋運動推廣協會
  3. 參、徵選方式
  4. 貳、辦理單位
  1. 徵選對象:凡對本活動有興趣者皆可參加。
  2. 收件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105年8月31日(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
  3. 收件單位:中華民國海洋運動推廣協會。
  4. 收件地址:10012臺北市郵政第11812號信箱。
  5. 洽詢電話:0934-015-925 電子郵件:tmsatw0608@gmail.com
  6. 徵選公佈:得獎名單將於105年9月30日(星期五)前揭曉(專函通知),並公布於本會網站(https://www.tmsa-tw.org.tw/sports/)與粉絲團專區。
  7. 送件時請確認是否含徵選報名表【附件一】、紙本圖稿【附件二】、授權同意書【附件三】、已燒錄作品電子圖檔之光碟,將所需資料置入同一信封袋中,並於郵件信封外黏貼A4大小之封面【附件四】,以掛號郵寄方式寄出,始得完成報名手續,不合格件不予受理。
  8. 參賽作品以每個項目每人一件為限,且符合未曾出版及發表(含雷同)之原則。
  9. 錄取結果將通知獲獎人員並擇期公開頒獎,得獎作品於本會網站公開呈現。   以本會宗旨與任務(請參本會網站)結合世界海洋日等作為設計主軸,參賽作品請以「海洋活動」主軸進行發想,並結合每年6月8日「世界海洋日」特色,呈現健康活力之運動簡單意涵或意象,以傳遞海洋運動與世界海洋日等創作精神。
  10. 伍、徵選項目
  11. 肆、設計原則
  1. 成立十週年紀念標誌(Logo)
  1. 設計理念與涵義說明,以300字為上限。
  2. 檢附徵選報名表【附件一】與授權同意書【附件三】,以電腦打字詳細填寫;並將圖檔排版於紙本圖稿【附件二】中,以彩色印刷方式輸出。
  3. 以電腦繪圖完稿,並燒錄於光碟中,內容需包含:
  1. 圖稿之電子檔(限以*.ai、*.psd、*.tiff等檔案規格,解析度300 dpi以上)。
  2. 前述檔案轉製之「*.pdf檔」。
  1. 作品規格需符合有利於平面印刷或放大展示之運用性。
  1. 吉祥物(Mascot)
  1. 吉祥物名稱、設計理念與涵義說明,以500字為上限。
  2. 檢附徵選報名表【附件一】與授權同意書【附件三】,以電腦打字詳細填寫。
  3. 參賽作品不限手繪、電腦影像輸出或立體作品,手繪或電腦輸出一律以A4紙張規格之彩色圖像呈現於紙本圖稿【附件二】中,立體作品高度以不超過30 cm為限。
  4. 作品規格需符合有利於平面印刷、立體成形或放大展示之運用性。
  5. 第一名得獎作品於得獎後,需配合繳交吉祥物布偶製作圖稿之電子檔(正面、側面、背面)。

 

中華民國海洋運動推廣協會創會10週年【標誌設計、吉祥物設計】全國徵選活動辦法

中華民國海洋運動推廣協會創會10週年【標誌設計、吉祥物設計】全國徵選活動辦法

 

修正澎湖國家風景特定區內之「險礁嶼」、「姑婆嶼」水域遊憩活動禁止事項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公告 中華民國105年5月3日 觀澎管字第10503001601號
主  旨:公告修正澎湖國家風景特定區內之「險礁嶼」、「姑婆嶼」水域遊憩活動禁止事項,並自即日起生效。

依  據: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第60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6條、第8條。

公告事項:

一、禁止範圍:

(一) 險礁嶼海域(詳如附圖):

1、禁止海域遊憩活動區域範圍:禁止範圍自北側碼頭終點為A點,向東20公尺為B點,向南至80公尺為C點,向西延伸25公尺為D點,由ABCD各點及原簡易碼頭所連接之範圍海域。

2、各點座標(TWD67系統)為:A點(E=311172.6 N=2623305.9)、B點(E=311221.0 N=2623305.9)、C點(E=311221.0 N=2623216.2)、D點(E=311171.4 N=2623282.0)。

(二) 姑婆嶼海域(詳如附圖):

1、禁止海域遊憩活動區域範圍:禁止範圍自北端碼頭起點為A點,向南至南側碼頭起點B點,向西延伸450公尺為C點,向北延伸50公尺為D點,由ABCD各點及港區沙灘之海域範圍。

2、各點座標(TWD67系統)為:A點(E=305771.4 N=2624027.3)、B點(E=305747.4 N=2623977.8)、C點(E=305410.3 N=2624066.5)、D點(E=305448.8 N=2624164.9)。

二、本公告範圍內禁止從事所有水域遊憩活動。

三、違反本公告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不具營利性質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具營利性質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險礁嶼禁止水域遊憩活動區域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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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澎湖國家風景特定區之「青灣內灣海域」、「隘門海域」、「山水海域」及「望安綠蠵龜產卵棲地保護區海域」水域遊憩活動禁止、限制事項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公告 中華民國105年5月3日 觀澎管字第10503001604號
主  旨:公告修正澎湖國家風景特定區之「青灣內灣海域」、「隘門海域」、「山水海域」及「望安綠蠵龜產卵棲地保護區海域」水域遊憩活動禁止、限制事項,並自即日起生效。

依  據: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第60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6條、第8條。

公告事項:

一、各海域之水域遊憩活動禁止、限制事項如下:

(一) 青灣內灣海域(詳如附圖):

1、海域範圍:東邊以嵵裡葛龍頭山丘為A點,向西延伸約700公尺為B點,由A、B兩點連接以南至沙灘之海域範圍。

2、禁止事項:本海域範圍內禁止從事所有水域遊憩活動。

(二) 隘門海域(詳如附圖):

1、海域範圍:南邊以隘門海堤終點為A點,北邊以隘門停車場涼亭向東至沙灘高潮線為B點,由B點向海延伸至離岸200公尺為C點,連接ABC點至沙灘範圍內之海域。

2、限制活動種類:本海域範圍內不得從事各類動力型器具之水域遊憩活動。

(三) 山水海域(詳如附圖):

1、海域範圍:東邊以山水漁港海堤(沙灘高潮線)起點為A點,向南延伸200公尺為B點,西邊以軍事碉堡(沙灘高潮線)為C點,向南延伸200公尺為D點,連接ABCD點之海域範圍。

2、限制活動種類:本海域範圍內不得從事各類動力型器具之水域遊憩活動。

3、每年6月至9月期間,除上述規定外,另於觀海民宿向南延伸線與海堤次要入口以西20公尺處向南延伸線,該2延伸線間之海域範圍內,僅限從事游泳活動。

(四) 望安綠蠵龜產卵棲地保護區海域(詳如附圖):

1、海域範圍:自天台山南側沙灘草地起為A點,向西延伸800公尺為B點,另以F點(萬善宮)向東200公尺為E點,由B、E兩點各向下延伸3,500公尺及800公尺處為C、D點,連接ABCDEF點之海域範圍。

2、限制活動種類:本海域範圍內不得從事各類動力型器具之水域遊憩活動。

二、違反本公告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不具營利性質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具營利性質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青灣內灣海域禁止水域遊憩活動區域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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