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錄片【夢想海洋】千人首映愛海洋‧群眾集資活動開跑

紀錄片【夢想海洋】千人首映愛海洋‧群眾集資活動開跑

體現電影中:眾人一起完成夢想的快樂!

划獨木舟環遊世界甘有可能?

 夢想海洋海報-菊開直式small

電影【夢想海洋】為台灣首部躍上大銀幕的海洋主題紀錄片,籌備三年、耗資千萬,由資深電影人葉如芬監製、新銳導演王威翔執導。【夢想海洋】旨在鼓勵愛海、親海,紀錄了一生貢獻海洋研究的「拖鞋教授」蘇達貞,領著一群來自各行各業懷抱海洋夢想的年輕人,準備以自製改造獨木舟挑戰帆遊世界。【夢想海洋】系列活動,透過擴散、下鄉的深耕行動,根植親海教育,藉由【夢想海洋】讓年輕人與下一代跳脫對海的恐懼,大方地擁抱海洋,擁抱四面環海的台灣,鼓勵用身體感觸海的溫度,親海進而能夠愛護海洋。在台灣有一群人,每天用行動表示對海洋的愛護與照顧,希望這次透過【夢想海洋】,能對海洋環境盡一份心力。將千人首映眾人集資所得全數用在首映費用並捐款給十大公益團體,並藉由串聯親海團體,傳達擁抱海洋的快樂力量。電影【夢想海洋】由華聯國際發行,今年9月18日,一同划向偉大航道!

 

蘇達貞教授說:「大部份人從陸地上看台灣,卻說不出這個島到底是什麼樣子?台灣四面環海,台灣人卻從小就灌輸懼怕海洋的觀念,對於海上活動更是非常陌生,我的初衷僅是希望更多人關注海洋,也因此有了【夢想海洋】計畫。」夢想海洋將在9/16(三)晚上全台舉行千人電影首映會,透過群募貝果平台,希望藉由眾人力量集資,將募得資金全數用在首映之用並捐款給十大公益團體。捐贈單位為:財團法人花蓮縣蘇帆海洋文化藝術基金會、SOW荒野保護協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環境資訊中心、中華民國水上救生總會、中華民國海洋運動推廣協會、財團法人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海洋公民基金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花蓮縣海洋生態保育協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海員漁民權益保護協會,首映集資也特別準備限量贈品T-shirt、電影書、酷卡組、簽名海報回饋。

 

透過紀錄片【夢想海洋】希望傳達’’海,不是禁錮,而是通往世界的道路’’。台灣是個海島國家,但大家似乎都忘了,我們的祖先,曾經用獨木舟征服過太平洋!大部份人都擁有環遊世界的夢想,蘇達貞教授也是,只是他用的是獨木舟不是飛機也不是船。儘管常常被鄰居朋友笑是瘋子,不要再做傻事,但他仍然不放棄。「夢想海洋」紀錄片拍攝緣起,來自2009年的夏天,蘇達貞教授帶著一群學生划獨木舟環島轟動一時;2014年他展開更遠大的夢想計劃“DIY帆遊世界”!【夢想海洋】千人首映愛海洋系列募資活動於7/31開始至8/31,詳情活動可上:http://www.webackers.com/Proposal/Display/271電影【夢想海洋】由華聯國際發行,今年9月18日,一同划向偉大航道!

 

劇情大綱:

當你決定出發 這片海阻擋得了你嗎?

蘇達貞,海洋學者,一雙拖鞋行遍天下,為了推廣親海愛海教育,將畢生積蓄全數信託成立蘇帆海洋文化藝術基金會,夢想打造一艘小船環遊世界。他以實際行動親近海洋,計劃從台灣出發到日本沖繩,轉往關島、夏威夷…一路划到舊金山!本片真實紀錄蘇教授如何帶領16位年輕人,從訓練到準備啟航沖繩島的首發尋夢歷程。但想當個海上背包客的願望,在台灣這個島國卻充滿爭議與挑戰!當全世界都看衰,他們能成就最壯闊的海洋之夢嗎?

 

[夢想海洋]: https://www.facebook.com/DreamOceanMOVIE

[華聯國際]: https://www.facebook.com/hualienmedia

媒體聯絡人:陳宇宇 0952-027-819 eddie.chen@hualienmedi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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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防溺救溺宣導

14378311381依據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即時通報網」,暑假期間( 7月及 8月)是學生溺水事件發生的高峰期,約為整年溺水事件數的 40%。「生命無價」,再次呼籲所有戲水民眾,切勿輕忽任何可能發生的危險,並特別注意各項水域活動之安全性,避免溺水事件的悲劇再次發生。

「救溺五步」是低風險到高風險的救溺方式,第一時間務必大聲求援,利用周圍救生器材,切勿貿然下水救人。  

「叫」 大聲呼救

「叫」 呼叫 119、 118、 110、 112

「伸」 利用延伸物(竹竿、樹枝等)

「拋」 拋送漂浮物(球、繩、瓶等)

「划 」利用大型浮具划過去(船、救生圈、浮木、救生浮標等)

西拉雅國家風景特定區內水庫、蓄水區域從事水上腳踏車、獨木舟、手划船及立式划槳等水域遊憩活動注意事項

交通部觀光局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公告 中華民國104年6月24日 觀西管字第10403005284號
主  旨:公告西拉雅國家風景特定區內水庫、蓄水區域從事水上腳踏車、獨木舟、手划船及立式划槳等水域遊憩活動注意事項。

依  據:

一、「發展觀光條例」第三十六條、第六十條。

二、「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十八條第二款。

公告事項:

一、在西拉雅國家風景特定區(以下簡稱本風景區)帶      客從事水上腳踏車、獨木舟、手划船及立式划槳活動之經營業者(以下簡稱業者),應具有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之合法登記。

二、業者應為從事旨揭水域遊憩活動遊客(以下簡稱遊客)投保責任保險,每人保險金額最低新臺幣200萬元。

三、業者於本風景區實際從事旨揭水域活動經營行為前,應將下列文件函送本處;文件內容有變更者,亦同:

(一) 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之登記文件影本。

(二) 投保責任保險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 合格開放性水域救生員名冊及證照影本。

四、帶客從事旨揭水域遊憩活動,每組以二十人或十艘活動器具為上限,應配置1名合格救生員,救生員應攜帶救生浮標。

五、發生緊急危難事件時,業者除應先採取適當之安全救援措施,並同時向本處、消防單位通報。

六、業者應提供保養良好、無損壞之水上腳踏車、獨木舟、手划船、立式划槳及裝備,於遊客從事旨揭水域遊憩活動前,應就設備詳加說明、示範及活動安全教育宣導,活動途中不得棄置遊客不顧或任由遊客脫隊單獨行動,並須依下列程序檢查遊客裝備。

(一) 提供合身及附有口哨之救生衣,救生衣並須標示明顯之業者名稱及編號。

(二) 確認遊客救生衣之扣環及連接帶無損壞脫落之慮。

(三) 確認遊客已適當穿著救生衣。

七、遊客於本風景區從事旨揭水域遊憩活動,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 遊客以個人身分從事旨揭水域遊憩活動,不得單人單艘進行,活動時至少1人應備置救援及通報機制之無線通訊器材暨救生浮標。活動前須充分了解器具功能,並確實穿戴救生衣及口哨,並檢查裝備。

(二) 飲用含酒精成分飲料後,不得從事旨揭水域遊憩活動。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羊癲症等疾病者,應先衡酌自身健康狀況及體能是否適宜從事水域遊憩活動。

(三) 從事旨揭水域遊憩活動時,不得脫下救生衣或解開其扣環與連接帶。

(四) 參加業者提供的活動,應確認業者之合格證照及所提供之安全裝備有效性。

八、從事旨揭水域遊憩活動,不得超過機具原設計乘載人數。

九、業者違反本公告事項第4點規定,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第2款規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十、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虎頭埤水庫水域遊憩區從事水域活動限制、暫停相關事項

交通部觀光局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公告 中華民國104年6月24日 觀西管字第10403005283號
主  旨:公告西拉雅國家風景特定區內虎頭埤水庫水域遊憩區從事水域活動限制、暫停相關事項,並自公告日起生效。

依  據:

一、「發展觀光條例」第三十六條、第六十條。

二、「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

公告事項:

一、活動分區限制事項(如附圖):

自A點(182894mE,2547605mN)、B點(182895mE,2547594mN)座標連線以西水域範圍,限制僅供水上腳踏車、獨木舟活動。

二、從事水域遊憩活動限制事項:

(一) 限制僅得於下列時間從事水域遊憩活動:

1、每年1月至12月:上午8時至下午5時。

2、其他經本處同意者,不受前款時段限制。

(二) 從事水域遊憩活動之行為限制:

1、未滿12歲兒童不得單獨戲水,應由成人陪同。

2、操作、騎乘水上腳踏車、獨木舟,應穿著合格救生衣。

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暫停從事水域遊憩活動:

(一) 地方政府災害應變中心發布海上或陸上颱風警報為警戒區域時。

(二) 中央氣象局預測平均風速達7級(13.9-17.1m/s)或陣風達8級(17.2-20.7m/s)以上。

(三) 經本處或其授權管理單位研判對從事水域遊憩活動之民眾安全構成威脅之虞時。

四、違反本公告規定之限制命令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條規定,處行為人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其行為具營利性質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五、本處得依水域安全及實際狀況,隨時對於本公告進行修正。

虎頭埤水庫水域遊憩活動限制、暫停公告範圍圖請參見PDF

走馬瀨農場水域遊憩區從事水域活動限制、暫停相關事項

交通部觀光局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公告 中華民國104年6月24日 觀西管字第10403005282號
主  旨:公告西拉雅國家風景特定區內走馬瀨農場水域遊憩區從事水域活動限制、暫停相關事項,並自公告日起生效。

依  據:

一、「發展觀光條例」第三十六條、第六十條。

二、「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

公告事項:

一、活動分區限制事項(如附圖):

自A點(191464mE,2559510mN)、B點(191423mE,2559497mN)、C點(191399mE,2559528mN)、D點(191406mE,2559572mN)、E點(191461mE,2559351mN)座標連線範圍內,限制僅供水上腳踏車活動。

二、從事水域遊憩活動限制事項:

(一) 限制僅得於下列時間從事水域遊憩活動:

1、每年1月至12月:上午8時至下午5時。

2、其他經本處同意者,不受前款時段限制。

(二) 從事水域遊憩活動之行為限制:

1、未滿12歲兒童不得單獨戲水,應由成人陪同。

2、操作、騎乘水上腳踏車,應穿著合格救生衣。

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暫停從事水域遊憩活動:

(一) 地方政府災害應變中心發布海上或陸上颱風警報為警戒區域時。

(二) 中央氣象局預測平均風速達7級(13.9-17.1m/s)或陣風達8級(17.2-20.7m/s)以上。

(三) 經本處或其授權管理單位研判對從事水域遊憩活動之民眾安全構成威脅之虞時。

四、違反本公告規定之限制命令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條規定,處行為人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其行為具營利性質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五、本處得依水域安全及實際狀況,隨時對於本公告進行修正。

走馬瀨農場水域遊憩限制、暫停公告範圍圖請參見PDF

西拉雅國家風景特定區內尖山埤水庫水域遊憩區從事水域活動限制、暫停相關事項

交通部觀光局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公告 中華民國104年6月24日 觀西管字第10403005281號
主  旨:公告西拉雅國家風景特定區內尖山埤水庫水域遊憩區從事水域活動限制、暫停相關事項,並自公告日起生效。

依  據:

一、「發展觀光條例」第三十六條、第六十條。

二、「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

公告事項:

一、活動分區限制事項(如附圖):

(一) 非動力A區:自A點(187625mE,2573463mN)、B點(187663mE,2573458mN)連線以南水域範圍及B點(187663mE,2573458mN)、C點(187666mE,2573400mN)連線以西水域範圍,限制僅供水上腳踏車活動。

(二) 非動力B區:自A點(187625mE,2573463mN)、B點(187663mE,2573458mN)連線以北水域範圍及B點(187663mE,2573458mN)、C點(187666mE,2573400mN)連線以東水域範圍,即非動力A區以外所有水域,限制僅供獨木舟、立式划槳活動。

二、從事水域遊憩活動限制事項:

(一) 限制僅得於下列時間從事水域遊憩活動:

1、每年1月至12月:上午8時至下午9時。

2、其他經本處同意者,不受前款時段限制。

(二) 從事水域遊憩活動之行為限制:

1、未滿12歲兒童不得單獨戲水,應由成人陪同。

2、操作、騎乘水上腳踏車、獨木舟、立式划槳,應穿著合格救生衣。

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暫停從事水域遊憩活動:

(一) 地方政府災害應變中心發布海上或陸上颱風警報為警戒區域時。

(二) 中央氣象局預測平均風速達7級(13.9-17.1m/s)或陣風達8級(17.2-20.7m/s)以上。

(三) 經本處或其授權管理單位研判對從事水域遊憩活動之民眾安全構成威脅之虞時。

四、違反本公告規定之限制命令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條規定,處行為人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其行為具營利性質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五、本處得依水域安全及實際狀況,隨時對於本公告進行修正。

尖山埤水庫水域遊憩活動限制、暫停公告範圍圖請參見PDF

風箏衝浪列入2018青奧比賽項目

sailweb網站2015/06/01報導。國際帆船總會(ISAF)於2015年中會議確認將風箏衝浪列入2018布宜諾斯艾利斯青年奧林匹克運動會(YOG),並待國際奧會的最終確認後,風箏衝浪將成為4項帆船賽事之一。此成果將是ISAF力促風箏衝浪成為2020東京奧運比賽項目的重要里程碑,藉由青奧展示比賽形式及設備也將有助於該項目爭取列入東京奧運。2018青年奧運風箏衝浪賽事選手為15至18歲間(即2000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間出生),男、女各12名。

在風箏衝浪列入帆船比賽項目後,這是帆船比賽中,首次男女選手均可參賽且代表同一國家的項目。國際帆船總會同時也確認風箏衝浪與風帆衝浪將一同列入2019世界沙灘運動會。世界沙灘運動會被視為將成為繼奧運會和世界杯足球賽之後,全球第3大的運動賽事。目前比賽設備和形式尚未獲得最後確認,預計任何相關決定均將遵循奧運途徑。2019世界沙灘運動會將在俄羅斯索契舉行並開放給任何年齡的選手參與

公告修正「從事泛舟活動應注意之事項」

交通部觀光局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公告                                        中華民國104年6月4日 觀茂管字第1040700348號
主  旨:公告修正「從事泛舟活動應注意之事項」

依  據: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60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9條及第28條第2款。

公告事項:

一、在茂林國家風景特定區(以下簡稱本風景區)從事泛舟活動經營業者(以下簡稱業者),應具有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之合法登記。

二、業者應為從事泛舟活動遊客(以下簡稱遊客)投保責任保險(至少包括公共意外責任險)及傷害保險,每人保險金額最低新臺幣240萬元。

三、業者於本風景區實際從事水域遊憩活動經營行為前,應將下列文件函送交通部觀光局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下稱本處);文件內容有變更者,亦同:

(一) 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之登記文件影本。

(二) 投保責任保險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 合格開放性水域救生員名冊及證照影本。

四、業者應配置合格開放性水域救生員及救生艇標準如下:

(一) 每批次救生艇數以每6艘泛舟艇配備1艘為準,泛舟艇未滿6艘以6艘計。

(二) 每艘救生艇應同時配置2人,其中至少1人為合格開放性水域救生員,除隨行擔任安全救助工作外,不得有飆船及搭乘遊客營業行為。

(三) 每批次救生艇應備置具救援及通報機制之無線通訊器材1至2具。

五、發生緊急危難事件時,業者除應先採取適當之安全救援措施外,並同時向本處及消防單位通報。

六、業者應於活動前,填報「營業性質泛舟活動報備表」,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向本處報備,並於活動前,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25條第2項規定,為遊客做活動安全教育。自行從事泛舟活動者,應於活動前填報「非營業性質泛舟活動報備表」,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向本處報備。

七、業者應提供檢驗合格、保養良好、無損壞之舟具及裝備,於遊客從事泛舟活動前,依下列程序檢查遊客裝備,並不得於活動途中棄置遊客不顧。

(一) 提供合身及附有口哨之救生衣、安全頭盔。

(二) 確認救生衣、安全頭盔之扣環及連接帶,均無損壞及脫落。

(三) 確認遊客已適當穿著救生衣及安全頭盔。

八、遊客於本風景區從事泛舟活動,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 應遵守活動安全教育規定,並遵照說明及示範,確實穿戴救生衣及安全頭盔,並檢查裝備。

(二) 飲用含酒精成分飲料後,不得從事泛舟活動。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羊癲症等疾病者,應先衡酌自身健康狀況及體能是否適宜從事泛舟活動。

(三) 從事泛舟活動時,不得脫下救生衣、安全頭盔或解開其扣環與連接帶。

(四) 參加業者提供的活動,應確認業者所提供之安全裝備有效性。

九、泛舟艇搭載人數不得超過其定額規定,且最多以8人為限(不含救生員)。

十、業者違反本公告事項,依下列規定處罰之:

(一) 違反本公告事項第二點規定,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第3項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二) 違反本公告事項第四點、第六點規定,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十一、從事泛舟活動應遵循本處依據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7條所採行之「暫停」規定,其規定由本處另訂之。

十二、為防範意外事故的發生提高警戒,業者應配合採取以下之措施:

(一) 泛舟業者應於泛舟河域擇合適處設置緊急救護站(須配置救生艇、救生人員、車輛)。

(二) 泛舟業者應於河道激流處以紅色旗幟標示危險區域。

(三) 動力泛舟艇及救生艇船外機螺旋槳應裝設安全防護網。

104年 菊島(澎湖)海洋體驗營~限定團;受理報名至6月30日止

中華民國海洋運動推廣協會

  104年擁抱山海 健康樂活 菊島(澎湖)海洋體驗營

     教育部體育署104.01.23臺教體署全(三)字第1040001323號函備查

(一)海洋包覆著台灣,澎湖320公里長的海岸線更孕育豐沛的海洋文化,從漁村文化到漁業發展跌宕,從海洋生態的困惑到每一艘漁船的故事,這些可以擴展截然不同人生視野的海洋要素,卻離我們年輕一代越來越遠!透過本次活動讓我們跟島嶼間的潮間帶做體驗,乘風破浪飽覽澎湖海上玄武岩宮殿,與海洋親密對話,我們期望透過這次海洋體驗帶領著青年與學子重新認識海洋的鹹味。

(二)全新的海洋運動體驗與風貌,不同的島嶼風情與人文,絕對讓你有耳目一新的不同感受與體驗,教你如何闡揚在大海中、人群中去認識新海洋、運動、心生活,讓你見識如何在離島~澎湖,更近一步去貼近海 

指導單位:交通部觀光局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海洋運動推廣協會

協辦單位:澎湖青年活動中心

活動時間:104731日起至10482日止。

1:報名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104年6月30日止。

2:活動諮詢專線:0910591678;電子郵件tmsatw0608@gmail.com

活動名額:每梯次36人。

活動地點:澎湖地區

活動行程內容:(本梯次活動與104717-19日活動梯次內容有別)

  • 水域遊憩活動體驗:各式水上活動(六合一)
  • 獨木舟跨島、風浪板體驗。
  • 公益淨灘活動:不讓子孫或留給後代的不良的髒亂環境。
  • 海洋文化與生態、地質與地景、人文史蹟與島嶼文化、國家建設等參訪。

報名及繳費方式:

  1. 報名方式:
  • 請事先完成繳費後至指定網址(http://goo.gl/CN7ogp)線上報名或至本會網站(http://www.tmsa-tw.org.tw)下載報名表填寫後傳真、電子郵件報名本會。
  • 採先報名後繳費者請於報名後3日內完成繳費,逾時由系統逕行刪除報名資格,不再另行通知。
  • 未於報名表上註明轉帳資訊者可利用傳真、簡訊、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主辦單位,以利核對。
  1. 傳真專線02-89721497
  2. 活動諮詢專線0910591678
  3. 電子信箱tmsatw0608@gmail.com

2.參加對象及活動費用:

    一、對象:

   (水域活動體驗將全程穿著救生衣,不會游泳亦可報名參加體驗)

1)本會會員。

2年滿15歲至24歲對水域活動有興趣之在職學生。

3)對海洋運動水域遊憩活動有興趣之民眾,男女不拘

(4)各高級中等學校社團。

備註:

  • 年齡未滿18歲參加者應事先徵得家長(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簽章同意後使得報名參加。
  • 年齡未滿15歲及已滿55歲參加者須有有18歲以上及未滿50歲之成人陪同,始受理活動參加。

    二、活動費用(以下費用均不含台灣至澎湖交通)

      1)本會會員3,000/

      (2)一般身分4,000元/人(含學生)

三、活動費用收取說明:

132夜:含7餐、2宿、水上活動體驗、車輛接送、器材使用及雙重保險(旅遊平安險與旅行社責任險,詳如注意事項4)等費用。

        2住宿地點

      安排市中心~澎湖青年活動中心4人房,採男女分房,如指定2人房型時請事先告知及另補足房型差價(補差額住宿2-3人房房型有限,請於報名時事先告知)。

3.報名繳費方式:

  (一)郵政儲戶請多加利用郵局ATM轉帳,非郵局儲戶可使用郵局無摺存款(免收手續費)、郵政劃撥或銀行間轉帳方式轉帳

      郵局代碼:700 郵局局號:000-100-6帳號347-930-1      名:中華民國海洋運動推廣協會 江金山

1:非使用郵局間互轉,請務必於報名表上註明轉帳後5或來電告知,以利確認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並非旅行社業務,且活動行程規劃有別於旅行社行程,請於報名前務必詳閱本簡章各相關資訊與注意事項,報名後即表示已接受本活動各項規範及遵守相關規定。
  2. 本活動各項體驗皆採自由視況參加,如因個人身體狀況評估不適合參加者,亦不會強迫參加體驗,惟不得自行離隊從事非活動之其他行程。
  3. 報名本活動前請自行評估體能狀態是否允許參加及從事本次各項活動;您也可以選擇不參加體驗,但將不辦理任何單項退費。
  4.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規定,本會將會蒐集個人資料,要求輸入個人資料原因為須遵循針對未成年訂定之服務標準,本會將依照個人隱私權政策使用此資訊,如不同意本會蒐集您的個人資料時,將無法受理您的報名,當你報名時即已表示您已詳閱本會「個人資料直接蒐集告知(聲明)書」及同意本會蒐集及利用您的資料於本活動上,而本會將於活動結束後1年銷毀您的資料(請參考附件2)。
  5. 本活動期間除由承攬旅行社業務公司依規定投保每人平安責任險新台幣200萬、醫療險3萬元外,本會並遵照教育部體育署102年6月3日發布「辦理水域活動安全原則」,強化保險義務為參與者投保公共意外險(死殘)每人新台幣300萬元,醫療險(實支實付)30萬元(15歲以下被險人依保險法僅得辦理意外險(死殘)200萬元,醫療險(實支實付)30萬元);不足部份請另行自行加保。
  6. 具公務人員身分報名可自行選擇由本會協助登錄「環境終身教育時數」、「終身學習時數」認證(報名時備註),或自行至上述網站登錄報名。
  7. 澎湖旅遊旺季(6-9月),請於活動前60日預訂及確認離島往返交通(台灣往返馬公可搭乘飛機或客輪)。航空訂位如7月11日機票請於出發日前60日訂票即5月13日(部分航空公司可能提前開放訂位,各航空公司相關訂位規則請自行參考各航公司資訊)。

   台灣至馬公(澎湖)交通航空資訊:

http://www.penghu-nsa.gov.tw/user/Article.aspx?Lang=1&SNo=02000146

  1. 請於第1日中午1330分前於澎湖青年活動中心報到(本會於報到當日亦於馬公機場備有專車接送至報到地點,確切時間請留意本會網站公告),解散時間為第3日下午15時。
  2. 受限於澎湖地區於暑假期間(6-9月份)房型保留及名額等關係,本會相關退費機制如下:

一、一般狀況:

  • 自報名日起至活動出發前45日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 8成活動費用(以各項優惠身分報名者退還7成)。
  • 活動前44-35日申請退費者,退還7成報名費用(以各項優惠身分報名者退還6成)。
  • 活動前34-25日內申請退費者,退還6成活動費用(以各項優惠身分報名者退還5成)
  • 活動前24-15日內申請退費者,退還5成活動費用(以各項優惠身分報名者退還4成)
  • 活動前14-1日內申請退費者將不予退費。
  • 以上各階段時間皆可更換人員參加,惟在活動前13日前礙於本會作業及保險之故,將不受理人員更換。

  二、因天然災害(如颱風或不可抗力因素)致而影響活動延後辦時,因參加者本身之故而無法參加者可向本會申請退費,退還8成報名費用(優惠身分退還7成)。

  三、因不可歸責於活動者本身者而申請退費者(含報名人數不足),由本會退回全部已繳費用(含各項優惠身分適用)。

  四、因特殊事故(如喪、病、兵役等)者可檢附相關證明向本會申請專案全額退費(喪以二等親屬內為限、病須以醫囑註記不適合從事活動為限)。

  1. 報名參加者,請務必遵守報到時間,逾時不候。無故未報到或中途自行離隊、脫隊者,均視為自動放棄,不予退費或扣除未參加費用(中途離隊一律簽立切結書後使得離隊)。
  2. 梯次活動上限40人,不足15人則本梯次活動取消或延期,已完成報名人員可選擇退費(不扣任何費用)或併入下梯次實施。
  3. 有心血管疾病、氣喘或其他任何身心不適應症或不適宜戶外激烈活動者,請經專業醫師診斷許可後再行評估報名參加本活動或請勿報名。
  4. 報名後主辦單位將於活動前10日以電子郵件統一寄發行前通知書,未收到者請逕自本會官網下載或來電洽詢。
  5. 水上活動等需視活動當日潮汐、天候等狀況而定,因此我們的水上活動部分將因潮差等因素,主辦單位將有權略做行程上之調整。
  6. 活動事涉保險權益,報名後如預更換人員頂替請於13日前來電告知及補正相關報名程序。
  7. 活動期間住宿以4人房為安排房型(男、女分房住宿),如需改住宿2人或其他房型請於報名時一併提前告知,並補足其差額,其餘活動項目如有不參加者將不與退費;本住宿中心不提供加床服務。

※各房型計算差額(按優惠後房價補足升級原價差額,計算基準皆以4人房計算)。例如4人房優惠價2,400/4人(600元人/晚)

13人提升至4人房(訂價3,000/2晚=6,000元)

   1,200/2*3人=3,600-6,000元,應補差額2,400元)

22人提升至2人房(訂價2300/晚×2睌=4,600元):

   1,200/2*2人=2,400-4,600元,應補差額2,200元)

31人提升至2人房(訂價2300/晚×2睌=4,600元):

    (1,200/2*1人=1,200-4,600元,應補差額3,400元)

4)自願降等比原訂房型更低者不再退還其價差(如團體6 住宿6人房)。

 以上價格將依照飯店所提供訂價補差額,如有變動不再另行通知

  1. 活動期間請遵從教練及專業人員指導。從事水上活動時,一律穿著救生衣。未遵從教練指示而有危害安全時將禁止下水,惟因不聽勸阻而發生意外事件時,後果需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2. 參與活動人員應自備泳褲、泳帽、個人隨身藥品、換洗衣物與防曬用品等。
  3. 取消或延期,活動前3日若遇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等惡劣天候,活動將電話另行通知,取消或擇期併下梯次辦理。陸上及一般水域活動以中央氣象局發佈陸上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為依據,海上活動以中央氣象局發佈海上颱風警報或強風特報為依據(本會保有最終行程變更之權利;如遇無法辦理本活動時,將提前告知參加人員,並順延擇期辦理或辦理退費)。
  4. 維護海洋生態,保護海洋資源,是每個人的責任,為維護場地的整潔,保護海洋生態,每日活動結束後,均發動學員淨灘等公益活動。
  5. 本次活動相關照片主辦單位得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如有印刷宣傳、網路、雜誌發表、專輯印製等均不另給予酬勞。
  6. 本活動有關旅行業務委由中國青年旅行社辦理。
  7. 有關本活動相關最新公告,請至本會官網瀏覽最新訊息。對於本活動契約內容如有任何疑義部分,歡迎來電0934-015-925或電子郵件洽詢。

 

澎湖是台灣所有離島中與本島交通聯繫最多也是最密切的,台灣本島西部的機場大多都有與澎湖馬公機場對飛的飛機,票價從1500~2000元不等。 觀光熱門時段或過年期間,還會視旅客需求增加班次;若是沒有買到機票也可以從嘉義布袋、台南安平、高雄港等等地方改以搭乘航運前往澎湖,可說是相當便利。
1430438088290

104年 菊島(澎湖)海洋體驗營第1梯次-受理至6月16日止

中華民國海洋運動推廣協會

   104年擁抱山海 健康樂活 菊島(澎湖)海洋體驗營

     教育部體育署104.01.23臺教體署全(三)字第1040001323號函備查

 

指導單位:交通部觀光局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海洋運動推廣協會

協辦單位:立法委員楊曜國會辦公室

                     澎湖青年活動中心

 活動時間:104717日起至104816日止。

1梯次:104717-19日(星期五~日)

  預備日:104724-25日(星期五~日)。

1:「預備日」係指因颱風等不可抗力因素致而影響活動辦理延後辦理舉辦之時間。

2:報名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104年6月16日止(受理額滿為止)。

3:活動諮詢專線:0934015925:電子郵件tmsatw0608@gmail.com 

活動名額:每梯次36

活動地點:澎湖地區

 活動行程內容:

  • 海洋運動與體驗:體驗各式海洋活動項目多樣化之水域活動。
  • 傳統漁村文化與潮間帶、抱墩體驗。
  • 海上巡航(海鳥保護區、玄武岩等)
  • 公益淨灘活動:不讓子孫或留給後代的不良的髒亂環境。
  • 海洋文化與生態、地質與地景、人文史蹟與島嶼文化、國家建設等參訪。 

報名及繳費方式:

  1. 報名方式:
  • 請事先完成繳費後至指定網址(http://goo.gl/H5p6As)線上報名或至本會網站(http://www.tmsa-tw.org.tw)下載報名表填寫後傳真、電子郵件報名本會。
  • 採先報名後繳費者請於報名後3日內完成繳費,逾時由系統逕行刪除報名資格,不再另行通知
  • 未於報名表上註明轉帳資訊者可利用傳真、簡訊、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主辦單位,以利核對。
  1. 傳真專線02-89721497
  2. 活動諮詢專線0934-015-925
  3. 電子信箱tmsatw0608@gmail.com

2.參加對象及活動費用:

    一、報名對象:(水域活動體驗將全程穿著救生衣,不會游泳亦可報名參加體驗)

1)本會會員。

2年滿15歲至24歲對水域活動有興趣之在職學生。

3)對海洋體驗、水域活動有興趣之民眾,男女不拘

(4)各機關、學校、民間社團等。

  限制對象:

  ※基於水域遊憩較平常活動風險較高等多重考量:

  (1)凡未滿18歲參加者應事先徵得家長或監護人同意及有成年人1人陪同參加。

  (2)年滿50歲以上之長者,應有成年人(20-49歲)1人陪同參 加。

    二、活動費用:以下費用均不含台灣至澎湖交通

1)本會會員3,000/人(本會會員係指持有本會核發當年度內有效之會員且無積欠年費等為限)

2)未具本會會員身份:(請擇一各優惠身分報名,惟各優惠不得重複;以優惠身分報名時,辦理退費時所扣之手續費將有差別費率)

     1.未具任何優惠身分5,800/

     □2.早鳥優惠4,500元/人(即日起至6月16日止)

     □3.學生身分4,675元(約8折)/註(學校社團)

     □4.持有救生員證照4,675元/人(約8折)/註

     □5.現役軍人(替代役)4,675元/人(約8折)/註

備註:

          2項名額限制,額滿為止。

          3.4.5項優惠對象須檢附證明(均需於效期內)。      

三、活動費用收取說明:

132夜:含7餐、2宿、水上活動體驗、車輛接送、 器材使用及雙重保險(旅遊平安險與旅行社責任險,詳如注意事項4)等費用。

2住宿地點

安排市中心~澎湖青年活動中心4人房,採男女分房,如指定2人房型時請事先告知及另補足房型差價(補  差額住宿2-3人房房型有限,請於報名時事先告知)。

    3.報名繳費方式:

 郵政儲戶請多加利用郵局間轉帳,使用郵局無摺存款(免收手續)惟請務必來信告知及備註轉帳局(OF00000)代號及金額。

      郵局代碼:700 郵局局號:000-100-6帳號347-930-1

           名:中華民國海洋運動推廣協會 江金山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並非旅行社業務,且活動行程規劃有別於旅行社行程,請於報名前務必詳閱本簡章各相關資訊與注意事項,報名後即表示已接受本活動各項規範及遵守相關規定。
  2. 報名本活動前請自行評估體能狀態是否允許參加及從事本次各項活動;您也可以選擇不參加體驗,但將不辦理任何單項退費。
  3.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規定,本會將會蒐集個人資料,要求輸入個人資料原因為須遵循針對未成年訂定之服務標準,本會將依照個人隱私權政策使用此資訊,如不同意本會蒐集您的個人資料時,將無法受理您的報名,當你報名時即已表示您已詳閱本會「個人資料直接蒐集告知(聲明)書」及同意本會蒐集及利用您的資料於本活動上,而本會將於活動結束後1年銷毀您的資料(請參考附件2)。
  4. 本活動期間除由承攬旅行社業務公司依規定投保每人平安責任險新台幣200萬、醫療險3萬元外,本會並遵照教育部體育署102年6月3日發布「辦理水域活動安全原則」,強化保險義務為參與者投保公共意外險(死殘)每人新台幣300萬元,醫療險(實支實付)30萬元(15歲以下被險人依保險法僅得辦理意外險(死殘)200萬元,醫療險(實支實付)30萬元);不足部份請另行自行加保。
  5. 具公務人員身分報名將由本會另登錄「環境終身教育時數」、「終身學習時數」認證,請分別至上述網站登錄及報名或備註由本會事後協助辦理登錄。
  6. 澎湖旅遊旺季(6-9月),請於活動前60日預訂及確認離島往返交通(台灣往返馬公可搭乘飛機或客輪)。航空訂位如7月11日機票請於出發日前60日訂票即5月13日(部分航空公司可能提前開放訂位,各航空公司相關訂位規則請自行參考各航公司資訊)。

   台灣至澎湖(馬公)交通航空資訊:

搭船部分:http://tour.penghu.gov.tw/tw/gotopenghu.aspx?forewordTypeID=10

搭機部分:http://tour.penghu.gov.tw/tw/gotopenghu.aspx?forewordTypeID=9

接駁車 :http://tour.penghu.gov.tw/tw/gotopenghu.aspx?forewordTypeID=389

  • 機票訂位通常開放預訂時間為搭機日起60日、船票則較機票更早預定(購票時間請逕洽各船運或航空公司)。
    1. 請於第1日中午1330分前於澎湖青年活動中心報到(本會於報到當日亦於馬公機場備有專車接送至報到地點,確切時間請留意本會網站公告),解散時間為第3日下午15時。
    2. 受限於澎湖地區於暑假期間(6-9月份)房型保留及名額等關係,本會相關退費機制如下:

一、一般狀況:

  • 自報名日起至活動出發前45日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 8成活動費用(以各項優惠身分報名者退還7成)。
  • 活動前44-35日申請退費者,退還7成報名費用(以各項優惠身分報名者退還6成)。
  • 活動前34-25日內申請退費者,退還6成活動費用(以各項優惠身分報名者退還5成)
  • 活動前24-15日內申請退費者,退還5成活動費用(以各項優惠身分報名者退還4成)
  • 活動前14-1日內申請退費者將不予退費。
  • 以上各階段時間皆可更換人員參加,惟在活動前13日前礙於本會作業及保險之故,將不受理人員更換。

  二、因天然災害(如颱風或不可抗力因素)致而影響活動延後辦時,因參加者本身之故而無法參加者可向本會申請退費,退還8成報名費用(優惠身分退還7成)。

  三、因不可歸責於活動者本身者而申請退費者(含報名人數不足),由本會退回全部已繳費用(含各項優惠身分適用)。

  四、因特殊事故(如喪、病、兵役等)者可檢附相關證明向本會申請專案全額退費(喪以二等親屬內為限、病須以醫囑註記不適合從事活動為限)。

  1. 報名參加者,請務必遵守報到時間,逾時不候。無故未報到或中途自行離隊、脫隊者,均視為自動放棄,不予退費或扣除未參加費用(中途離隊一律簽立切結書後使得離隊)。
  2. 梯次活動上限40人,不足15人則本梯次活動取消或延期,已完成報名人員可選擇退費(不扣任何費用)或併入下梯次實施。
  3. 有心血管疾病、氣喘或其他任何身心不適應症或不適宜戶外激烈活動者,請經專業醫師診斷許可後再行評估報名參加本活動或請勿報名。
  4. 報名後主辦單位將於活動前10日以電子郵件統一寄發行前通知書,未收到者請逕自本會官網下載或來電洽詢。
  5. 水上活動等需視活動當日潮汐、天候等狀況而定,因此我們的水上活動部分將因潮差等因素,主辦單位將有權略做行程上之調整。
  6. 活動事涉保險權益,報名後如預更換人員頂替請於13日前來電告知及補正相關報名程序。
  7. 活動期間住宿以4人房為安排房型(男、女分房住宿),如需改住宿2人或其他房型請於報名時一併提前告知,並補足其差額,其餘活動項目如有不參加者將不與退費;本住宿中心不提供加床服務。

※各房型計算差額(按優惠後房價補足升級原價差額,計算基準皆以4人房計算)。例如4人房優惠價2,400/4人(600元人/晚)

13人提升至4人房(訂價3,000/2晚=6,000元):(1,200/2*3人=3,600-6,000元,應補差額2,400元)

22人提升至2人房(訂價2,300/晚×2睌=4,600元):1,200/2*2人=2,400-4,600元,應補差額2,200元)

31人提升至2人房(訂價2,300/晚×2睌=4,600元):(1,200/2*1人=1,200-4,600元,應補差額3,400元)

4)自願降等比原訂房型更低者不再退還其價差(如團體6住宿6人房)。

以上價格將依照飯店所提供訂價補差額,如有變動不再另行通知

  1. 活動期間請遵從教練及專業人員指導。從事水上活動時,一律穿著救生衣。未遵從教練指示而有危害安全時將禁止下水,惟因不聽勸阻而發生意外事件時,後果需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2. 參與活動人員應自備泳褲、泳帽、個人隨身藥品、換洗衣物與防曬用品等。
  3. 取消或延期,活動前3日若遇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等惡劣天候,活動將電話另行通知,取消或擇期併下梯次辦理。陸上及一般水域活動以中央氣象局發佈陸上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為依據,海上活動以中央氣象局發佈海上颱風警報或強風特報為依據(本會保有最終行程變更之權利;如遇無法辦理本活動時,將提前告知參加人員,並順延擇期辦理或辦理退費)。
  4. 活動中請遵從相關人員之指導,減少對海洋自然生態的破壞,並把持垃圾不落地及帶走不屬於海(灘)洋的物品。
  5. 維護海洋生態,保護海洋資源,是每個人的責任,為維護場地的整潔,保護海洋生態,每日活動結束後,均發動學員淨灘等公益活動。
  6. 本次活動相關照片主辦單位得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如有印刷宣傳、網路、雜誌發表、專輯印製等均不另給予酬勞。
  7. 為配合「紙杯減量」環保政策,本活動將不提供紙杯,請自行攜帶環保茶杯、免洗筷、盥洗用具等。
  8. 本活動有關旅行業務委由中國青年旅行社辦理。
  9. 有關本活動相關最新公告,請至本會官網瀏覽最新訊息。對於本活動契約內容如有任何疑義部分,歡迎來電0934-015-925或電子郵件洽詢(相關解釋說明依照本會說明辦理)

附件1-菊島(澎湖)海洋體驗營活動課程表

附件2.3-104年「擁抱山海 健康樂活 菊島(澎湖)海洋體驗營」報名表    (請多使用線上報名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