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西拉雅國家風景特定區內虎頭埤水庫水域遊憩區從事水域活動限制、暫停相關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交通部觀光局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8月23日

觀西管字第11103007043號
主  旨:
修正「西拉雅國家風景特定區內虎頭埤水庫水域遊憩區從事水域活動限制、暫停相關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
一、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
二、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第7條。
公告事項:
一、從事水域遊憩活動分區限制事項:
(一)活動範圍限制僅得於自A點(182894mE,2547605mN)、B點(182895mE,2547594mN)座標連線以西水域範圍內,僅供水上腳踏車、獨木舟、立式划槳及其它微動力浮具(時速低於5.4 km/h)活動。
(二)限制僅得於下列時間從事水域遊憩活動:
1、每年1月至12月,上午8時至下午6時。
2、其他經本處同意者,不受前款時段限制。
(三)從事水域遊憩活動之行為限制:
1、未滿12歲兒童不得單獨戲水,應由成人陪同。
2、操作、騎乘水上腳踏車、獨木舟、立式划槳及其它微動力浮具(時速低於5.4 km/h),應穿著合格救生衣。
(四)下列情況之一者,應暫停從事水域遊憩活動:
1、地方政府災害應變中心發布海上或陸上颱風警報為警戒區域時。
2、中央氣象局預測平均風速達7級(13.9-17.1 m/s)或陣風達8級(17.2-20.7 m/s)以上。
3、經本處或其授權管理單位研判對從事水域遊憩活動之民眾安全構成威脅之虞時。
二、違反本公告規定之限制命令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規定,處行為人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其行為具營利性質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三、本處110年8月31日觀西管字第1100300772號公告內容,停止適用。
虎頭埤水庫水域遊憩活動限制、暫停公告範圍圖(請參見PDF)

修正「西拉雅國家風景特定區內曾文水庫水域遊憩區從事水域活動限制、暫停相關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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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局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8月23日
觀西管字第11103007044號
主  旨:
修正「西拉雅國家風景特定區內曾文水庫水域遊憩區從事水域活動限制、暫停相關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
一、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
二、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第6條、第7條。
公告事項:
一、於曾文水庫從事水域遊憩活動者,應遵守「曾文水庫蓄水範圍及其申請許可事項」及本公告事項之規定。
二、活動分區禁止及限制事項:
(一)活動範圍僅限曾文水庫集水區風吹嶺區域(以下簡稱風吹嶺區域),A、B各點座標所連接水域範圍內(A點:203188mE,2570803mN、B點:203553mE,2570583mN)。上述劃設範圍以外之水域,除緊急救難、執行公務所必需者外,禁止從事水域遊憩活動。
(二)風吹嶺區域水域遊憩活動申請人,僅限經政府成立在案之無動力船筏浮具水上運動協會或救災救難協會,且僅得從事非營利行為。
(三)風吹嶺區域水域遊憩活動種類,限制僅得從事獨木舟、風浪板、水上腳踏車及立式划槳等非動力水域遊憩活動。
(四)從事水域遊憩之無動力船筏、浮具總量管制限50艘。
(五)風吹嶺區域水域遊憩活動時間,限制僅得於每年11月至12月之8時至17時從事水域遊憩活動。
三、違反本公告規定之限制命令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規定,處行為人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其行為具營利性質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四、本處110年3月17日觀西管字第1100300208號公告內容,停止適用。
曾文水庫水域遊憩活動限制、暫停公告範圍圖(請參見PDF)

修正「西拉雅國家風景特定區內走馬瀨農場水域遊憩區從事水域活動限制、暫停相關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交通部觀光局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8月23日
觀西管字第11103007045號
主  旨:
修正「西拉雅國家風景特定區內走馬瀨農場水域遊憩區從事水域活動限制、暫停相關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
一、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
二、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第7條。
公告事項:
一、從事水域遊憩活動分區限制事項:
(一)自A點(191464mE,2559510mN)、B點(191423mE,2559497mN)、C點(191399mE,2559528mN)、D點(191406mE,2559572mN)、E點(191461mE,2559351mN)座標連線範圍內,僅供水上腳踏車活動。
(二)限制僅得於下列時間從事水域遊憩活動:
1、每年1月至12月,上午8時至下午5時。
2、其他經本處同意者,不受前款時段限制。
(三)從事水域遊憩活動之行為限制:
1、未滿12歲兒童不得單獨戲水,應由成人陪同。
2、操作、騎乘水上腳踏車,應穿著合格救生衣。
(四)下列情況之一者,應暫停從事水域遊憩活動:
1、地方政府災害應變中心發布海上或陸上颱風警報為警戒區域時。
2、中央氣象局預測平均風速達7級(13.9-17.1m/s)或陣風達8級(17.2-20.7m/s)以上。
3、經本處或其授權管理單位研判對從事水域遊憩活動之民眾安全構成威脅之虞時。
二、違反本公告規定之限制命令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規定,處行為人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其行為具營利性質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三、本處104年6月24日觀西管字第10403005282號公告停止適用。
走馬瀨農場水域遊憩區從事水域遊憩活動限制、暫停公告範圍圖(請參見PDF)

轉知交通部航港局重要通知111.08.04

轉知交通部航港局重要通知111.08.04
有關中共公布於臺灣周邊海域進行軍演海域因應措施一案,請惠予轉知所屬會員除避開演習區域及周邊水域,務必開啟AIS,以維航行安全。
有關中共公布於臺灣周邊海域進行軍演海域因應措施一案,請惠予轉知所屬會員除避開演習區域及周邊水域,務必開啟AIS,以維航行安全。
本次航船布告細節請參考本局全球資訊網「訊息發布」項下「航船布告區」 (網址:https://www.motcmpb.gov.tw/Information/Detail/1f4806dd-9036-47d8-a57d-be649ddf3578?SiteId=1&NodeId=483) ,建議隨時瀏覽,預為規劃(本案編號為20220432、20220433、20220434、20220436),併檢附上開航船布告相關資訊各1份。

2022.08.03 海岸電台英文訊文.pdf

中文版.pdf 英文版.pdf

 

轉知臺中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17日
發文字號:府授觀管字第1110116816號
臺中市大安區大安濱海樂園水域範圍內水域遊憩活動限制事項及禁止活動區域公告乙份

拖鞋教授的親海教育專欄

夏日海邊戲水十大迷思——
(1)救生衣
https://vocus.cc/article/5ea13c80fd89780001c30655
(2)救生圈
https://vocus.cc/article/5ea7e665fd897800013bfbce
海水浴場救生員會禁止穿上救生衣的活動者下水?
因爲正確的海泳配備是魚雷浮標不是救生衣,救生衣雖然有保持漂浮不會溺水的功能,卻也同時失去游泳的能力,海水浴場有諸多因爲穿著救生衣而被水流帶走的案例。
本篇轉載【海洋國家. 驗真社 ( 開水聯盟 )】

111年水域活動研習會~線上報名網址

基礎班(南方四島環境教育營) https://www.beclass.com/rid=254661f61ceb216800ef

進階班  https://www.beclass.com/rid=254661f61ceaea5e2d76

簡章及相關資料如下:

111年水域活動研習會簡章

附件1-111年水域活動研習會課程表-公告版

附件2- 111年水域活動研習會提案單

附件3-活動切結書及個資聲明書

附件4-中華民國海洋運動推廣協會個人資料直接蒐集告知聲明(同意)書104.08.01版

附件5-因應新型冠狀病毒傳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注意事項

華信航空公司合約戶優惠機票訂購作業說明108.05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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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1月17日
觀谷管字第1110300011號
主  旨:
修正「鯉魚潭水域遊憩活動時間、範圍及行為限制」,名稱並修正為「鯉魚潭水域遊憩活動限制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

一、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

二、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下稱本辦法)第5條第1項、第7條。

公告事項:

一、鯉魚潭水域(下稱本水域)除因執行公務訓練、辦理比賽、競技活動所公告暫停外,得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時間如下:

(一)每年4月至9月:自上午5時至下午7時止。

(二)每年10月至3月:自上午6時至下午5時止。

二、本水域範圍內僅得從事獨木舟、水上腳踏車、手划船、立式划槳及風浪板水域遊憩活動,除依本辦法分則規定外,並應穿著合格救生衣。

三、下列情形之一者,暫時停止從事各項水域遊憩活動,並以懸掛紅旗表示:

(一)中央氣象局發布陸上颱風警報為警戒區域時。

(二)中央氣象局預測當地平均風速達5級或陣風達6級以上。

四、違反本公告規定之行為:

(一)不具營利性質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二)具營利性質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110年增進船員職能講習

轉交通部港務局函通知
主旨:為強化航運產業從業人員之安全意識,本局委託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辦理「110年增進船員職能講習」,日月潭場次訂於110年12月7日(星期二)於日月潭青年活動中心小禮堂舉行,採線上報名,歡迎踴躍參加,並請協助宣傳週知。
說明:
一、本講習日月潭場次報名網址:如下:https://www.beclass.com/rid=25465a8618de6e4a9cd9
二、檢附日月潭場次課程資料及報名系統樣張各1份。

課程資料

報名系統樣張